9月15日,民航局正式发布《空中游览市场管理暂行办法》(民航规〔2025〕19 号)。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(不含港澳台地区)开展通用航空空中游览的市场监管工作,将自 2025 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开展空中游览的通用航空企业,应当符合民航运行规章及本办法规定。民航局负责对全国空中游览市场监管,规范空中游览服务市场秩序,指导监督开展有关经营许可工作。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空中游览市场监管,规范空中游览市场秩序,负责本辖区有关经营许可和日常监管工作。办法特别强调,不得以体验飞行、体验带飞的名义开展空中游览经营性活动。
附件:空中游览新规来了.pdf